智慧家庭组网终端招标公告
智慧家庭组网终端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青海公司智慧家庭组网终端项目(项目名称)
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青海公司智慧家庭组网终端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GPDIZB-2017-133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中国电信青海公司智慧家庭组网终端设备进行采购,设备主要情况及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 | 设备名称及规格 | 基本技术 要求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份额分配(按数量) | 备注 |
1 | 双频路由器 | 2.4G和5G双频千兆无线路由器(无线AP),至少2个GE口,支持中国电信e-link协议 | 台 | 2000 | 60 | 2 | 第一名:60% 第二名:40% | 所有标包可以兼投兼中 |
2 | 单频路由器 | 2.4G单频路由器,至少2个百兆口,支持中国电信e-link协议 | 台 | 2000 | 30 | 2 | 第一名:60% 第二名:40% | |
3 | 无线中继 | 支持路由器-100Mbps及以上,支持中国电信e-link协议 | 台 | 2000 | 40 | 2 | 第一名:60% 第二名:40% | |
4 | 电力MODEM | 有线无线混合方式,支持路由器-100Mbps及以上,支持中国电信e-link协议 | 对 | 1000 | 35 | 1 | 100% | |
5 | 电力MODEM | 有线方式,支持路由器-100Mbps及以上,支持路由器-100Mbps,支持中国电信e-link协议 | 对 | 1000 | 25 | 1 | 100% | |
6 | 电力MODEM | 无线方式,支持路由器-100Mbps及以上,支持中国电信e-link协议 | 对 | 1000 | 20 | 1 | 100% | |
7 | 智能机顶盒遥控器 | 支持APP控制 | 只 | 1000 | 12.5 | 1 | 100% | |
8 | 智能摄像头 | 支持APP控制,分辨率1080P及以上 | 台 | 1000 | 30 | 1 | 100% | |
9 | 智能开关 | 支持APP控制 | 个 | 1000 | 18 | 1 | 100% | |
10 | 智能插座 | 支持APP控制 | 部 | 3000 | 39 | 1 | 100% |
交货地点:青海西宁;
项目性质:货物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中国电信青海公司智慧家庭组网终端项目设备采购;
集中资格预审的预估项目规模: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09.5万元(含税);
3.申请人资格要求(适用标包1-标包10)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要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资格预审项目要求。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其他证明资料)。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同类项目合同案例,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内容、合同清单、合同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备查。
申请产品具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3C认证)或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工信部)。
申请产品具备有效的生产或入网许可证。
根据高检会(2004)2号文件要求,具备2017年申请单位所在地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财务要求:提供近2年(2015及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第三方审计机构)。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信誉要求:
申请单位具备近3个月(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有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接受代理商集中资格预审申请。代理商申请集中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提供原件)(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资格预审,否则作否决申请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其他要求: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标包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1 电汇方式(建议方式)
1)将购买款电汇到指定账号(集中资格预审公告第八条)并须在汇款凭证备注栏注明:公司名称(可简称)+集中资格预审编号及标包号(可简称);
2)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填写的《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及其excel电子文档(详见附件格式))及汇款的银行回单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3)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5.2.2 现场购买
售卖时间同5.1,售卖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青海电信大楼3楼小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填写的《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及其excel电子文档(详见附件格式)及汇款凭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现金) 。
5.3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申请文件。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月4日9时30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青海电信大楼3楼会议室。
6.2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
招标人联系人:包先平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华景路1号,邮编:510630。
项目联系人:严红霞 孙阳 瞿延山 杨军 刘帆 杨尚波
邮 箱:131*****739@126.com
购买标书联系人:严红霞131*****739
账户名称: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客户号:********6068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4398
开户银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 12 号三银大厦首层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7年 6月 19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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