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民和县公安局特种装备购置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民和县公安局特种装备购置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民和县公安局特种装备购置项目(重新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受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拟对民和县公安局特种装备购置项目(重新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 ||||||
采购项目编号 | 深圳振东公招(货物)2017-008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民和县公安局特种装备购置项目(重新招标)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504000.00元 |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请点击此处下载)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最近连续三个月由社保和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相关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为所投“公安装备智能手枪柜”、“公安装备智能长枪柜”、“公安装备智能子弹柜”、“公安装备服务器”产品的制造厂商; 3、投标人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06月19日 16:48 |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7年06月20日至2017年06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或网上购买,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50元/套)。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00元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与夏都大街交汇处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年07月11日9:30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11日9:30 |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与夏都大街交汇处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与夏都大街交汇处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南山路东支行 | |||||
收款人 |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
银行账号 | ****************0319 |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同时发布。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 |||||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2017年06月19日 |
标签: 特种装备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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