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龙兴住宅三标段、四标段等6个招标公告
两江新区龙兴住宅三标段、四标段等6个招标公告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公示
渝环(两江)字〔2017〕84号
我局即日受理了建设单位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并拟验收合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附后查询。
序号 | 信息内容 | |
278 | 项目名称 | 两江新区龙兴住宅项目(一期一组团)三标段、四标段 |
建设单位 | 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两江新区龙驿大道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3日 | |
一、项目概况 本次验收内容为三标段1-22栋、四标段1-23栋。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房地产项目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竣工验收监测,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治理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经地块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进入复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气治理 地下车库尾气经抽气系统引至室外非人员活动区排放;生化池臭气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垃圾收集点位于地下封闭空间,生活垃圾经密闭封装后,日产日清,减少臭气产生;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集中烟道收集后超屋顶排放。 (三)噪声治理。 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如水泵)置于设备房内、中央空调采用低噪声冷却塔设置于楼顶,并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确保面向项目北临主干道机场路东联络线和轨道交通十五号线一侧,西临次干道盛安路一侧场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4类标准,另外两侧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2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和生化池污泥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279 | 项目名称 | 两江新区龙兴住宅项目一期(F18局部/DS10#楼/F20地块) |
建设单位 | 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两江新区龙驿大道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3日 | |
一、项目概况 本次验收内容为F18-1/01地块上新建8栋10层-17层高复合高层住宅个4栋商业用房,在F19-1/01地块上新建一栋3层楼高建筑,在F20-1/01地块上新建13栋5层高法式多层住宅,1栋3层楼高幼儿园,2栋一层入园大堂,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房地产项目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竣工验收监测,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治理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经地块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进入复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气治理 地下车库尾气经抽气系统引至室外非人员活动区排放;生化池臭气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垃圾收集点位于地下封闭空间,生活垃圾经密闭封装后,日产日清,减少臭气产生;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集中烟道收集后超屋顶排放。 (三)噪声治理。 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如水泵)置于设备房内、中央空调采用低噪声冷却塔设置于楼顶,并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确保面向项目北临主干道机场路东联络线和轨道交通十五号线一侧,西临次干道盛安路一侧场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4类标准,另外两侧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2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和生化池污泥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280 | 项目名称 | 龙兴安置房二期一标段 |
建设单位 |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龙兴工业园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3日 | |
一、项目概况 本次验收内容为新建7栋高层住宅楼,一个地下车库,一栋商业、一栋三层幼儿园,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房地产项目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竣工验收监测,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治理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经地块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进入复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气治理 地下车库尾气经抽气系统引至室外非人员活动区排放;生化池臭气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垃圾收集点位于地下封闭空间,生活垃圾经密闭封装后,日产日清,减少臭气产生;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集中烟道收集后超屋顶排放。 (三)噪声治理。 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如水泵)置于设备房内、中央空调采用低噪声冷却塔设置于楼顶,并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2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和生化池污泥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281 | 项目名称 | 龙兴安置房二期二标段 |
建设单位 |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龙兴工业园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3日 | |
一、项目概况 本次验收内容为新建5栋高层住宅楼,一个地下车库,一栋2层商业及服务用房,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房地产项目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竣工验收监测,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治理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经地块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进入复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气治理 地下车库尾气经抽气系统引至室外非人员活动区排放;生化池臭气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垃圾收集点位于地下封闭空间,生活垃圾经密闭封装后,日产日清,减少臭气产生;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集中烟道收集后超屋顶排放。 (三)噪声治理。 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如水泵)置于设备房内、中央空调采用低噪声冷却塔设置于楼顶,并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2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和生化池污泥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282 | 项目名称 | 石船安置房一期二标段 |
建设单位 |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龙兴工业园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3日 | |
一、项目概况 本次验收内容为新建4栋14层住宅楼、8栋15层住宅、5栋16层住宅、6栋17层住宅、10栋18层住宅,2座人行便桥,同时配套建设卫生服务站、幼儿园、地下车库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房地产项目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竣工验收监测,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治理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经地块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进入复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气治理 地下车库尾气经抽气系统引至室外非人员活动区排放;生化池臭气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垃圾收集点位于地下封闭空间,生活垃圾经密闭封装后,日产日清,减少臭气产生;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集中烟道收集后超屋顶排放。 (三)噪声治理。 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如水泵)置于设备房内、中央空调采用低噪声冷却塔设置于楼顶,并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2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和生化池污泥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283 | 项目名称 | 天堡寨安置房工程一标段B组团 |
建设单位 |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龙兴工业园 | |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 | |
公示期 | 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3日 | |
一、项目概况 本次验收内容为新建7栋住宅楼,同时配套建设商业、地下车库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根据渝环发〔2013〕88号文件,市政污水管网已覆盖项目区域,房地产项目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不再进行竣工验收监测,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治理 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经地块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进入复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气治理 地下车库尾气经抽气系统引至室外非人员活动区排放;生化池臭气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垃圾收集点位于地下封闭空间,生活垃圾经密闭封装后,日产日清,减少臭气产生;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集中烟道收集后超屋顶排放。 (三)噪声治理。 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如水泵)置于设备房内、中央空调采用低噪声冷却塔设置于楼顶,并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2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和生化池污泥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电子邮箱:cqhbljfj@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5座7楼
邮编:401121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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