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新街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公厕管理及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元阳县新街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公厕管理及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元阳县新街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公厕管理及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6">一、招标条件********5">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元阳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元阳县新街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公厕管理及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7">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元阳县新街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公厕管理及维护项目
2.2招标编号:HHZB********
2.3招标内容:元阳县新街镇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处理、公厕管理1座、油污、渣土等泼撒污染应急处理及消防联动。
2.4标段划分:1个标包
2.5项目预算:275004.97元/每月
2.6服务期间:3年
********2">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的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
3.3①纳税证明材料:投标人国、地税证和2016年至今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
②缴纳社保所属时间在2016年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4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公司,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道路保洁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道路清扫和保洁、垃圾清运等。
3.5投标人须按照要求对本项目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和相关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工具,并具备相应的垃圾处理能力。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3.7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
********4">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0">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一号商网8号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六、********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站上发布。
********2">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元阳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元阳县
联 系 人:杨京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联 系 人:苏宏、龙施宇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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