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孙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京山县孙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京山县孙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20171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山县孙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项目已由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京发改审批【2017】8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山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30.30%,银行贷款占69.70%,招标人为京山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京山县孙桥镇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8.19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1000m3/d)。本项目污水处理厂采取生物转盘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总图工程、格栅间、平流沉淀池、调节池、ACM反应器基础、二沉池、混凝池、斜管沉淀池、滤布滤池基础、人工湿地、紫外消毒-计量井、储泥池、综合用房、及辅助设备等。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588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试运行稳定正常达标
2.6其他: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等级标准;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出水水质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拟任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工程专业或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或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需全程参与交易过程。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京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县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京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网员的公告》(网址:http://www.jsggzyjyzx.com)。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县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sggzyjyzx.com,下同),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县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投标保证金5万元。递交方式: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企业入库时填写的账户汇至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银自动生成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及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于报名截止前缴纳,逾期视为无故放弃投标资格。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请按照网银自动生成账号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湖北省京山经济开发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京山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京山县轻机大道232号地址:京山县龙啸路(联合广场旁)
联系人:汪先生联系人:廖洁琼
电话:132*****088电话:159*****895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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