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群众工作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信访局群众工作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群众工作中心建设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涿州市信访局
行政区域涿州市公告时间2017年06月19日 17: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0日 17:03至2017年06月22日 17:03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涿州市冠云路和玫瑰大街交叉口北行150米路东)。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7日 09:00
开标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涿州市亨通南街与冠云路交叉口北行150米路东)
预算金额¥68.351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朝尊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涿州市信访局
采购单位地址涿州市桃园路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8号美东国际A座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7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群众工作中心建设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刘朝尊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涿州市信访局
采购人地址:涿州市桃园路4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8号美东国际A座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68.351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6月27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6-2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6-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涿州市冠云路和玫瑰大街交叉口北行150米路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涿州市亨通南街与冠云路交叉口北行150米路东)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次招标要求竞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企业须提供进冀备案准入手续。4、竞标人近5年内(2012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原件,竞标文件中放复印件)5、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携带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外埠企业进冀备案准入手续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验收报告)、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合格标准
备注:招标编号:HBXH-2017-2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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