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下小河大坡镇、广平镇镇区河段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LHY-2016013)
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下小河大坡镇、广平镇镇区河段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LHY-201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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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下小河大坡镇、广平镇镇区河段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LHY-*******)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下小河大坡镇、广平镇镇区河段整治工程已由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水水管[2015]8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由梧州市龙圩区财政局“龙财建[2016]9号”文下达了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下小河大坡镇、广平镇镇区河段整治工程投资计划20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60万元、城区配套资金500万元),项目法人为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招标人为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梧州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梧水招标备案[2016]16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梧州市龙圩区南部 。
建设规模:大坡镇河段护坡护岸整治总长度约3.0km,广平镇河段护坡护岸整治河段长度为4.412km。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年1月9日,完工日期为2018年1月8日,计划工期365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详见发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
招标内容:
(1)大坡镇河段护坡护岸整治总长度约3.0km,整治范围为自沙尾桥上游
(2)广平镇河段护坡护岸整治河段长度为4.412km。①支流河段整治范围为自水利坝上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内)有小河道整治或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发售。
发售时间: 2016 年 12 月9 日至2016 年 12 月 15 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夏8楼,即梧州高中西侧)。
发售负责人:黄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152*****733。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以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三证合一可以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告知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检查员、安全管理员未发现有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查询函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有效)。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6年 12 月15日17:3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 2014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水利网门户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6 年12 月30 日 9:30 时在广西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
地 址:梧州市龙圩镇龙城南路108号龙圩区政府大院内
邮 编:543100
联系人:关小姐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广场二路78号
邮 编:543002
联系人: 赵小姐、李小姐
电话: ****-*******
传 真:****-*******
E-mail:152*****733@163.com">152*****733@163.com
招标 人: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一六 年 十一 月二十九 日
招标编号:GLHY-******* | 招标编码:CBL_********_********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 |
资金来源: 其它 | 投资金额:2060万元 |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因故推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保证金转账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编号:GLHY-******* | 招标编码:CBL_********_********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 |
资金来源: 其它 | 投资金额:2060万元 |
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下小河大坡镇、广平镇镇区河段整治工程(项目编号:GLHY-*******)招标上限控制价、开标时间及更正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下小河大坡镇、广平镇镇区河段整治工程(招标编号: GLHY-*******)作以下通知:
1、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壹拾壹万玖仟壹佰元整(¥19,119,100.00),参考成本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零陆万零贰佰元整(¥17,060,200.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5日上午10时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自2017年7月5日上午9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至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工作日(即2017年7月3日至7月4日)期间转出(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为: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初 级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取消招标文件中所有需要指纹信息比对要求。
6、计划工期更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2日;计划完工日期:2018年7月11日;主体工程完工日期:2018年6月11日。
7、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检查员、安全管理员未发现有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
请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自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6:30时),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领取本通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工程量清单的,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名称: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
联系地址:梧州市龙圩镇龙城路58号2楼
联系人及电话: 关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广场二路78号
项目联系人:赵小姐 联系电话:****-*******
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
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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