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博物馆三维化数字展厅、临时展厅及水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灵台县博物馆三维化数字展厅、临时展厅及水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博物馆三维化数字展厅、临时展厅及水房维修工程,已由灵台县文体广电局以灵文广字〔2017〕1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免费开放专项经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博物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博物馆三维化数字展厅、临时展厅及水房维修工程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灵台县博物馆内
3.建设内容:三维数字展厅改造修缮、临时展厅改造及水房工程维修等。
4.项目概算:7.9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有建设内容。
7.计划工期:20日历天,2017年7月1日开工,至2017年7月20日竣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建造师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为: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2号)。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规范投标承诺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公司简介,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及一览表。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同类项目复印件及一览表(列表说明)。(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
4.投标单位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建造师《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2份)。(注:申请查询时,应当申明查询事由,列明被查询单位名称,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建造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告知函日期必须是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否则无效。)
5.投标单位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基本信息备案登记表》。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六、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其它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不含节假日)。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为: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2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灵台县博物馆会议室。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门户网上发布。
八、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认真填写报名资料,联系电话。凡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博物馆
地 址:灵台县县城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77*****70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2号
联系人:梁 盼
电 话:17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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