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分公司轻质油品罐区VOCS治理项目安装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洛阳分公司轻质油品罐区VOCS治理项目安装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洛阳分公司轻质油品罐区VOCS治理项目
安装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洛阳分公司轻质油品罐区VOCS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以洛阳股份计【201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洛阳分公司轻质油品罐区VOCS安装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 洛阳分公司轻质油品罐区VOCS安装施工。
2.2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
2.3建设规模:轻质油罐区VOCS治理处理量400Nm3/h。
2.4估算投资:1486万元。本标段374万元。
2.5计划工期:75日历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7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7年9月30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工艺管道安装等。主要内容有对油气车间现运行使用的15#罐区、17#罐区进行改造,罐顶开孔设安装紧急泄压人孔、更换(或调整)呼吸阀、液压安全阀、开孔设置抽出线、补氮气线、封闭常压罐通气孔现有的各种开孔、罐体开孔设置引压口(包括报警等检测设施)、各种工艺管线增加罐体和护栏平台等支承部件。15#罐区、17#罐区增上两套罐顶气收集设施:包括稳压罐、罗茨风机、阻火器、过滤器及呼吸阀等设备,仪表检测及联锁自控系统、工艺管线设备的伴热设施、防腐保温等。
2.8施工条件及要求:本项目在现有运行的油品罐区内施工,投标人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切实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措施。由于该项目系与生产同时进行的改造项目,施工区域含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故投标人需充分关注项目潜在的安全环保及降效风险。按照石油化工行业管控的要求,中标单位在施工前,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须取得中国石化的安全培训证书。本项目采用储罐逐台清罐进行改造,为了保证罐区安全生产,根据生产调整进度安排,施工方应统筹协调,由于赶工、施工降效产生的费用发包方不予补偿。要求中标单位安排常驻管理和施工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1人,日常现场作业人员不低于30人,现场随时具备施工条件后可即刻展开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1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4年1月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炼油化工工程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2014年1月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4年1月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炼油化工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技术职称,2014年1月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4年1月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炼油化工工程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专用章)、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等。
4.3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购买地点: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515号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一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获取时间:2017年6月21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26日18时00分。
(2)截止时间:2017年6月26日18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若投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企属企业,其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按照中国石化相关规定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时间: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均可递交;
(2)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2017年7月12日8时00分至2017年7月12日9时30分
6.2截止时间:2017年7月12日9时30分。
6.3递交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线上递交;
(2)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515号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一楼开标一室。
7.开标7.1开标时间:2017年7月12日9时3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一楼开标一室。
7.3开标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515号。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8.3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已同意参加招投标活动,但无故放弃投标且不通知招标人,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9.招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大庆路1号;
邮编:471012;
联系人:高屹;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gaoy.ly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515号;
邮编:457001;
联系人:任思兵;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rensb.zy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3.注意事项13.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招投标活动应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ebidding.sinopec.com,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完成。
13.2拟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完成注册、加入投标人库、申领企业CA后,方可参加本次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否则将无法完成本次投标。
13.3潜在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确认,完成“投标确认”后前往招标文件指定地点购买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后登录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3.4投标人应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后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通过模拟解密测试加密文件解密的有效性。
13.5特别提醒:开标时投标人应自行携带电脑、自备无线网络设备、企业CA参加开标会议,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建议投标人提前20分钟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因投标人延误导致开标前无法进行系统确认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2017年6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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