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南林小区保洁、维修、绿化、秩序维护工作量外包项目(第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2017-2018年南林小区保洁、维修、绿化、秩序维护工作量外包项目(第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2017-2018年南林小区保洁、维修、绿化、秩序维护工作量外包项目 | ||||||||||||||||||||||||||
项目编号 | ****-*******-XJYT-*******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2.1小区公共区域面积:26000㎡2.2.2道路:24000㎡2.2.3花砖、硬地:2000㎡2.3 服务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南林小区。 2.4 服务期限:2017年7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2.5 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MYBSC17-WYGKZB02的招标文件。 1.1新疆油田公司乌鲁木齐明园物业服务中心南林小区:总建筑面积约为32445.5万平方米。小区住宅86栋106套,小区公共区域面积26000平方米,道路24000平方米,花砖、硬地2000平方米。1.2服务内容如下:南林小区保洁、维修、绿化、秩序维护。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注册地为克拉玛依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3.3须具备三级及以上物业服务资质;3.4公司年服务项目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3.5公司持有新疆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资质;3.6公司须在克市社保机构开设专门“五险”账户且近两年无不良记录;3.7特殊操作服务岗位持有相应上岗资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20日 10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6月23日 19时00分00秒 | |||||||||||||||||||||||||||
1 凡投标者,请于 2017 年6月19日至2016年6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5时30分至19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管理局乌鲁木齐明园物业服务中心企管法规科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6时00分00秒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17年7 月10日下午16:00整递交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管理局乌鲁木齐明园物业服务中心企管法规科。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 银行转账或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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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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