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网上督察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网上督察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的委托,就其网上督察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HJS2017-NC010】按东湖2017B********1号批复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DHJS2017-NC010
二、货物名称和数量
采购计划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技术要求 | |
1 | 东湖2017B********1 | 网上督察中心设备采购 | 1 批 | 156896.10 元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原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7年近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原件);
(4)响应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具有读写设备、46寸液晶拼接屏、视频综合拼接控制系统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读写设备生产商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和《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6)读写设备生产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7)提供视频综合拼接控制系统生产厂家与省公安厅督察监督平台的无缝对接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8)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叁级 (含)以上 (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四、询价文件获取与售价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6月20日起到2017年6月22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30~11:30,14:30~17:00时(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售价为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放弃报价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五、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询价保证金为3000元整人民币,且须在2017年6月26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以下帐户:
开户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
账号:********8
(注:询价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公司,汇款需注明“XX公司,XX项目保证金”,汇款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
六、所有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并于2017年6月2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递交至 南昌市东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龙沙路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及询价时间:2017年6月2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 南昌市东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龙沙路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采购人: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红谷中大道1368号鼎峰中央AB座24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7*****773
电子邮箱:********8@qq.com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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