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多县玛查理镇市政广场雕塑工程

玛多县玛查理镇市政广场雕塑工程


玛多县玛查理镇市政广场雕塑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WL青招字2017-06-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玛多县玛查理镇市政广场雕塑工程已由玛多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以多发改经商【2017】12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玛多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现委托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玛多县玛查理镇

(2)招标内容:市政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计划工期

E****************001001

玛多县玛查理镇市政广场雕塑工程

城市公共广场工程

开始日期:2017年07月15日
结束日期:2017年08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1.项目经理必须三证齐全(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考核证)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2.有效的业绩考核手册(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进青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0日至2017年0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7:30,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40号四楼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招标(一)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11日 10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一
注:报名时需要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资质副本原件的扫描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玛多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代理机构:

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玛多县玛查理镇西大街32号

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40号

联 系 人:

吴朝丽

联 系 人:

寇红荣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155*****358

2017年06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场雕塑 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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