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至揭西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汕头至揭西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的规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交通厅授权,汕头市人民政府和揭阳市人民政府联合对汕头至揭西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实行公开招标,由中标人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经营管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汕头至揭西高速公路
2、招标人:汕头市交通局、揭阳市交通局
3、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4、项目概述:
汕头至揭西高速公路,该项目起于汕头市濠江区河浦镇,经潮阳区、潮南区、普宁市,在大坝镇与揭普高速公路相交,向揭西延伸,终点为揭阳市揭西县大溪镇。该项目主线全长约84.859公里,设计行车时速为100公里/小时,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72.14亿元(包含连接线)。具体建设内容、方案、技术标准、投资估算等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5、招标范围:汕头至揭西高速公路的投资主体,中标人应按《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项目投资协议的规定和要求,组建项目法人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将该项目的全部设施不再作价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单位管理。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可为国内外经济组织或两个以上的国内外经济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投标人如为境外企业,其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等均以投标当天汇率确定。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各项基本条件:
(1)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总资产不低于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即不低于人民币72.14亿元;
(2)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3)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的35%,即不低于人民币25.249亿元;
(4)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其中投标人如曾在政府招标投资项目中中标、曾获政府授予的收费公路项目投资而未能按投标承诺条件履约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
(5)具有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管理的经验。
3、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联合体成员应为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成员的注册资本均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各成员总资产总和不低于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即不低于人民币72.14亿元;
(3)联合体所有成员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联合体成员按股比加权的净资产总和不低于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的35%,即不低于人民币25.249亿元;
(5)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联合体成员如曾在政府招标投资项目中中标、曾获政府授予的收费公路项目投资而未能按投标承诺条件履约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
(6)联合体成员中必须至少有一个成员具有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管理的经验。
(7)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的控股方为联合体主办人。
五、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他人办理,则提供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正本提供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资产状况证明;
4、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交以上证明资料。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所有报名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交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08年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的资料到揭阳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地址:广东省揭阳市东山区临江北路市公路局七楼)报名。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08年5月24日向所有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粤港信息报)以及广东投资招商网(www.gdtzzs.gov.cn)、广东省交通公众网登载。
特此公告
招标人:广东省汕头市交通局、揭阳市交通局
招标代理: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喜文、李涌平、詹松
联系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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