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县文化活动中心、综合活动中心、人民广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者招标招标公告(第二次)
揭东县文化活动中心、综合活动中心、人民广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者招标招标公告(第二次)
现对该项目投资建设者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招标人:揭东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揭东县文化活动中心、综合活动中心、人民广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者招标
3.建设地点:揭东县城中心片区
4.建设性质:新建
5.计划投资:约8390万元
6.投资建设内容:建设揭东县文化活动中心、综合活动中心、揭东县人民广场工程。
7.投资形式: 中标人全额投资。
8.工期:揭东县文化活动中心、综合活动中心为8个月(工期未包括装饰装修部分),要求2009年1月前完工;揭东县人民广场为5个月,要求2008年9月前完工。
9.招标内容:按施工图纸、说明书为招标内容。
10.投标资格及报名条件:
①施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②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资质。
③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投标。
④外来企业应到揭东县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报名,本项目报名及开标会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
⑤报名企业最迟应在报名前一天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8万元汇入招标人银行帐户方可报名参加投标(开户银行:揭东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号:****************036447)。
⑥报名时企业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人民币1亿元(或以上)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给招标人。
⑦企业应在报名时出具承诺书给招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15天内负责提交人民币2950万元给招标人作为工程建设相关费用借款,该借款不计利息。
⑧本工程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
11.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供资料
投标申请人请于2008年5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止到揭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揭东县曲溪镇滨江路县建设局三楼)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③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⑤外来施工企业投标备案登记手续;
⑥投标保证金己缴纳的银行有效证明;
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⑧提交给招标人的工程建设相关费用借款承诺书。
以上资料正副本各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12.正式投标人确定方法: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招标人将于报名当天下午4时30分在揭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随机抽取9家入围单位。请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准时参加,否则视为弃权。
招标人:揭东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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