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能枪柜采购的邀请招标公告
关于智能枪柜采购的邀请招标公告
受泉州市公安局委托,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对智能枪柜采购进行国内 邀请招标 ,现欢迎接到邀请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编号:BLZXZ*******
2、项目名称:智能枪柜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智能枪柜采购,详见招标服务一览表及第二章。
4、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3)未被列入泉州市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报价供应商代表须为报价供应商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
(5)报价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须在2016年公安部警用装备智能枪弹柜采购目录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
6、本项目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即谈判文件公告期限)为2017年05月18日至2017年05月26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报价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购买谈判文件,报名费为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对谈判文件供应商提出质疑须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报价供应商须知第22条的约定。
8、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请潜在报价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递交谈判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9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06月09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报价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谈判文件送达 泉州市公安局(地址:泉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4楼)。
11、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公安局
地址:泉州市区邮编:362000
联 系 人:江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邮 编:362000
项目部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
标签: 智能枪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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