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尼泊尔地震西藏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项目阿里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招标公告
“4.25”尼泊尔地震西藏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项目阿里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招标公告
“4.25”尼泊尔地震西藏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项目阿里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BXJ-AL-********
西藏阿里地区国土资源局申报的“4.25”尼泊尔地震西藏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项目阿里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已由阿发改基建【2017】7-18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见8个标段
(二)项目划分:8个标段
A:综合治理工程
第1标段:普兰县县城西侧(孔雀河东岸)不稳定斜坡综合治理项目;
第2标段:普兰县科迦村达玛沟泥石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第3标段:普兰县吉让居委会它亚组泥石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第4标段:普兰县老县城不稳定斜坡(唐嘎边贸国际市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第5标段:普兰县西德村泥石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B:排危除险工程
第6标段:普兰县巴嘎乡曲古寺崩塌排危除险项目;
第7标段:普兰县城周转房西侧不稳定斜坡排危除险项目;
第8标段:普兰县巴嘎乡芝热寺崩塌排危除险工程项目;
(三)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4.25”尼泊尔地震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已经落实。(五)计划工期: 均为100日历天。(六)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各个标段):须具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西藏自治区国土厅颁发的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包含甲级)以上资质,且须在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方可进行投标报名。每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及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企业。(二)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建筑、市政、公路、水利水电或矿山且应具备地质灾害类施工经验,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为建筑或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除外不休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里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元 ,售后不退。
(一)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外地企业进藏备案登记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四)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或上岗证等相关证书及企业为其购买的保险材料;(五)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报表;(六)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证明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必须包含:公司、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 (以上相关资料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成册盖单位公章存档)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10时30分,提交到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指定的开标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六、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6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网》及《西藏商报》。
招 标 人:西藏阿里地区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阿里地区办公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繁森路12号
联系电话:139*****473
日期:2017年6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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