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银行“安防联网综合管理软件”系统建设项目资格预审二次公告(代招标公告)
长安银行“安防联网综合管理软件”系统建设项目资格预审二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长安银行“安防联网综合管理软件”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CAYH-*******
三、招标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陕西东方正博招标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国家财产和员工、客户利益及生命安全,现将对长安银行监控系统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建设一套满足安防工作需求的综合安防监控系统,提高安防工作水平,提升长安银行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达到有效防范风险的目的。
六、投标单位报名条件要求:
6.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
6.2投标申请人所投软件产品系列需获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及所投的联网综合管理软件具有公安部出具的软件测试或检验报告;
6.3投标申请人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做过3个(含)以上国内省级商业银行的成功案例(以合同为准);
6.4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安防联网综合管理软件生产原厂商,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6.5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较为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陕西省内有常驻办事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分公司必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处需提供购房或租房合同,租房合同的主体必须为公司,个人租房或购房合同无效);
6.6投标申请人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 2015年2016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6.7投标申请人具有从事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三年(含)以上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6.8投标申请人须有能力提供相应的产品、技术、定制需求开发、软件部署与调试服务、后续维护服务等;
6.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售出不退。
八、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公安部出具的软件测试或检验报告、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做过3个(含)以上国内省级商业银行的成功案例(提供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在陕西省内有常驻办事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分公司必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处需提供购房或租房合同,租房合同的主体必须为公司,个人租房或购房合同无效)、近三年(2014年 2015年 2016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表、以上所需资料须携带原件或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九、报名时间及报名地址:
报名时间:2017年06月20日—2017年06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09:00—12:00 14:00—17:00
联系人:解工、张工 电话:***-********/187*****063/131*****889
报名地址:陕西东方正博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二期B座17层21703室)
注:本公告在各界导报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www.sntba.com)上同时发布,关于其它网站上的一切公告信息均为无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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