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工程(二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工程(二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展开基本信息 安宁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工程(二期)监理服务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安发改投资[2017]95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宁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云南省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为市财政筹措,出资比例100%。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安宁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工程(二期)监理服务
2.2招标编号:YNZZ-2017-005(A2)
2.3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宁市智能交通,维护城市交通通行秩序,提升交通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拟在安宁市主城区、和平片区、昆钢片区、太平街道办事处、温泉街道办事处、职教园区、安禄公路、安易公路、县草公路、昆畹公路等处建设1个智能交通指挥中心、214套交通视频监控系统、351套交通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48套高清区间测速卡口系统、44套高清卡口系统,新增21个、改造30个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2.4招标范围:安宁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工程(二期)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发包方式:按照招标人委托的监理任务进行监理服务。
2.6项目地点:云南省安宁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
3.3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
3.4企业近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监理业务手册或业主评价等有效证明材料);
3.5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6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应按《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上午09:00时至 2017年6月24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如有)(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1日09:30时;
6.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地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光盘,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安宁市连然镇龙宝寺
联 系 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联 系 人:陈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157*****056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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