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济医院电子胆道内窥镜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和济医院电子胆道内窥镜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
电子胆道内窥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委托,对其所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供货及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合格供应商,资金自筹,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XHYZB2017A147
二、采购内容:
包 号 | 货 物 名 称 | 数量 |
第一包 | 电子胆道内窥镜 | 1套 |
第二包 | 射频肿瘤消融仪 | 1台 |
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供应商可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响应包内所列全部内容。
三、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特定的资格条件。
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具有本项目所需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若为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5、6项);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有本项目许可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9.2016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
10.2017年内公告发布日期前连续三个月纳税凭证;
11.2016年下半年或2017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养老)缴纳凭证及参保人员明细表(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被授权人在明细表中);
12.检察院出具的在项目实施期限内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司及法定代表人)。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复印件须按照以上顺序全部加盖公章。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
(上午9:0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太原发售地: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帽儿巷2号浙江省政府驻山西省办事处一楼
长治发售地:长治市大庆路(威远门中路)角沿新花苑小区北区6号楼3单元202室(城区检察院旁)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2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中潞滨河酒店主楼506会议室(长治市潞阳门中路桃花街4号)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
地 址:长治市太行东街271号
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帽儿巷2号浙江省政府驻山西省办事处一楼
长治办事处地址:长治市大庆路(威远门中路)角沿新花苑小区北区6号楼3单元202室(城
区检察院旁)
联系人:郭女士、刘先生
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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