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丰收渠、争光渠景观提质改造(施工、监理)代理招标公告
经开区丰收渠、争光渠景观提质改造(施工、监理)代理招标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招标人地址:湘潭九华示范区宝马东路1号九华大厦
2.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湘潭经开区丰收渠、争光渠景观提质改造项目(施工、监理),已获得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经管审【2016】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湘潭经开区。丰收渠景观提质改造段,北起报税路与吉利路交叉口东南角,南至湖南科技大学东门;争光渠景观提质改造段,西起吉利景观湖出口(江南大道),东至滨江路。
3.2建设内容及规模:湘潭经开区丰收渠、争光渠景观提质改造项目改造段渠道总长度8.64公里,其中,丰收渠改造段长度3.71公里,争光渠改造段长度4.93公里。规划总用地面积(景观设计面积)25.1公顷(折合376.49亩),其中,丰收渠用地面积9.21公顷(折合138.21亩),争光渠用地面积15.89公顷(折合238.28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地、景观水体、生态驳岸、游道、债桥、铺装、景观建(构)筑物、配套基础设施等。
3.3项目投资额约316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单位自筹。
3.4招标代理范围:湘潭经开区丰收渠、争光渠景观提质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
3.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随机抽取法执行。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年检有效;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资质。
4.3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少于三人,成员中须有三人持有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书,其中项目负责人除须持有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书外,还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注册单位必须是本单位,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4.4招标代理机构被记录严重不良行为一次或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二次的,不良记录有效期内不参与抽签。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上午9:00至2017年6月23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5.2报名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5.3所有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壹式壹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
5.3.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均应在证书有效期内),如投标单位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须提供新的营业执照证书、资质证书副本;
5.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3.3项目负责人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
5.3.4专职招标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不少于三人);
5.3.5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全部资料,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
5.4投标人报名合格后方可参加抽取。
6.随机抽取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6.1报名截止时间即为抽取时间:2017年6月23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6.2抽取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6.3参加抽签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派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原件参加:
6.3.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均应在证书有效期内),如投标单位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须提供新的营业执照证书、资质证书副本;
6.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6.3.3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
6.3.4专职招标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不少于三人);
6.3.5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6.4湘潭市以外的招标代理公司如在湘潭市设有分支机构,可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携带第5.3项中1、3、4、5所需资料,外加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分支机构工商、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参加抽签。
6.5乙方在本协议委托事项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后,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50%向甲方收取代理服务费。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凡未携带相关证明原件或不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或放弃参加该项目的选定活动。
7.随机抽取办法
7.1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到场后,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由操作人员按照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投标人数额,向抽取机内放入大于或同等数量的号码。
7.2按投标人报名的顺序,每个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7.3将所有抽取确定的号码放入抽取机内,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其中的三个号码。
7.4随机抽取的第一个号码相对应投标人为第三候选人,第二、第三个号码分别相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第一候选人。
7.5对抽取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候选人须提供上述相关资料的原件),符合资格的方可正式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当第一候选人资格不合格时,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当三名候选人均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新组织随机抽取。
7.6招标人依据抽签后审查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合同签订
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九华示范区宝马东路1号九华大厦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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