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规划展示厅户外LED显示屏和规划模型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鞍山市规划展示厅户外LED显示屏和规划模型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 ********150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规划展示厅户外LED显示屏和规划模型工程已由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以《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规划展示厅,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第一标段户外LED显示屏标段:户外LED显示屏面积为127.4平方米,以及音响、控制系统、防雷系统等
第二标段规划模型标段:一层240平方米市区总体规划模型翻新调整;二层鞍山市中心区域模型制作、搭设玻璃地面展台55平方米。
2.2建设地点:鞍山市区
2.3招标范围:所有甲方要求的施工内容
2.4交货期:均在签订合同后九十日内安装调试完毕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为第一标段户外LED显示屏标段:具有LED显示屏生产资格和供货业绩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和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第二标段规划模型标段:具有模型制作和模型设计业绩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和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5月19日至2008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到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产品合格证书或质量检验报告;(一标段需要)
(3)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一标段生产厂家需提供签订日期为2005年—2007年的100平方米以上室外LED全彩色显示屏合同一份;二标段需提供签订日期为2005年—2007年的合同金额100万以上规划模型合同一份。
以上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预备会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请于2008年5月27日上午9:00时,在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召开工程投标预备会。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08年5月19日至2008年5月23日,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9日上午9.00时,地点: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
邮 编: 114002
联 系 人: 许晓萌 宋秀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asszfzbzx@126.com
网 址:ttp://www.anshan.gov.cn/ztb/
开户银行:鞍山市商业银行铁东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李晓宇
电 话:***-********
传 真:***-********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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