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基本职业素养评价管理系统购置招标公告

1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基本职业素养评价管理系统购置招标公告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1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基本职业素养评价管理系统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GGP-2017-B-037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1 委托,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基本职业素养评价管理系统购置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基本职业素养评价管理系统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HGGP-2017-B-0372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基本职业素养评价管理系统购置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详见招标文件35



三、项目预算

3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支持国内产品,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6-20到 2017-06-27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7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现场发售领取。每日8:00-- 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3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7-05 13:45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7-05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7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皓文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城市职业学院1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27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宁振祥:139*****06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7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1、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3000元整 收取方式:电汇电汇要求: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银行及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金丰支行账号:02 2109 0104 0006 814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投标保证金在2017年6月28日16:00前以以上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封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2)开标当天携带保证金收据的原件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未中标单位可在开标结束当日退还投标保证金。(4)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2份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汇款信息到我单位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以电汇形式退还)。

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价管理系统 素养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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