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池封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池封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投标编码: SG0401G17014 公告发布日期: 2017-06-20
报名开始时间: 2017/6/20 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7/6/24 16:00:00
报名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8-2号软件园二期B栋1单元2号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天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0*****353 联系人: 杜丽英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同江市城市污水处理池封闭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同江市排水事业管理处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同江市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401G17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江市城市污水处理池封闭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江市排水事业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城市污水处理池封闭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同江市污水处理厂院内;
2.3建设规模:785.14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17年8月1日开工,2017年10月31日竣工(92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015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为合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年限,建筑业企业在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评价中不合格的和待定的,以及没有参加年度信用评价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或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相关佐证材料)
3.1.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2015、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
3.1.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0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至少具备一项类似施工业绩。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完成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相关佐证材料是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备案通知书、中标公示信息网上打印页并提供相关查询网址、施工合同及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且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如不能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打印页的,须由投标人出具情况说明并由招标人盖章确认,同时提供招标人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人在情况说明中须承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按虚假投标予以处理。
3.1.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3)近三年内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4)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由于不良行为而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的情况;
(6)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ss_c=ssc.citiao.link">http://baike.sogou.com/lemma/ShowInnerLink.htm?lemmaId=*******&ss_c=ssc.citiao.link>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ss_c=ssc.citiao.link">http://baike.sogou.com/lemma/ShowInnerLink.htm?lemmaId=*******&ss_c=ssc.citiao.link>、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为准),由潜在投标人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
3.1.5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6其他要求:
(1)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上打印页)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注册地和项目所在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3)申请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 1人、安全员 1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检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无法准确界定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到场登记的先后顺序,则以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
(5)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招投标监管平台核查投标人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凡未按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纸质申请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6)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且在投标登记时须到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等。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参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分包,确需分包的,需经项目法人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实施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天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8-2号软件园二期B栋1单元2号)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规定执行。
5.3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6)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业绩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签署符合要求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10)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11)《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
(1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提供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清欠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投标人在资格后审时,提供项目所在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3)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证书、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4)行贿犯罪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5.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装订成册的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佳木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安路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将使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网上监管。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还须使用企业锁登录该监管系统(http://jg.hljztb.com:3000/Default.aspx)进行电子信息录入,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包括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投标人必须保证企业锁内有符合本公告相关要求且未被行业主管部门以任何方式锁定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2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8.3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异议和投诉;
8.4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5投标人的项目班子人员在施工阶段必须全部到场,确保与投标文件中配备的项目班子人员一致,如在合同备案阶段发现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如在施工阶段发现不一致,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招标人损失,招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时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江市排水事业管理处
地 址:同江市友谊路东段
招标机构:哈尔滨天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8-2号软件园二期B栋1单元2号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 郎女士 徐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hatianze@163.com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 176.8455
公告附件: 污水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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