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摩托车及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标准灯泡及排放测试设备谈判公告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摩托车及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标准灯泡及排放测试设备谈判公告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国家摩托车及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标准灯泡及排放测试设备项目(项目编号:PSGD********C01B23)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 本谈判公告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本项目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交货期
  

包组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包组一
  

标准灯泡
  

一项
  

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
  

包组二
  

摩托车燃油蒸发污染测试系统
  

一项
  

合同签订生效后220天内
  


  2.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2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服务、专业技术能力和供应、安装保障能力;
  3.3 具有相关营业范围及同类项目相关经验;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08年5月19日-2008年5月27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4.3.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3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4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5. 报价截止及谈判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08年5月29日9:00-9:30
  5.2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08年5月29日9:30
  5.3 谈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层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7.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765 619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65 9323
  E-mail: inf@chinapsp.cn
  8. 电子文件下载
  需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电子版,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注册后,单击“资料下载”中本项目文件,进行资料下载。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