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定装备招标公告
自定装备招标公告
咸阳市渭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委托,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对“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文件中企业资格要求且具备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XWCG-2017-06
二、招标项目: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人名称: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地 址:咸阳市渭城区河堤路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五、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咸阳市渭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咸阳市渭城区抗战北路38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9—********
六、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总预算:1,090,000.00元。
审判记录设备、法警装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等
七 、招标文件发售:
1、标书发售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20日---2017年6月26日17:30时止(工作时间: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咸阳市渭城区抗战北路38号渭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假日不售)
4、购买标书时须持单位介绍信(介绍信要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编号、标段、供应商联系人电话、邮箱等)、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U盘,本次招标不邮购,假日不发。
八、参与投标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公司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必须具备项目需求及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具有合法经营权,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资质要求。参与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的只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4、庭审记录设备、核心数据保护系统、智能文书纠错系统、智能文书公告发布系统、扫描仪、台式电脑需要提供制造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空调、法警训练器械、高清证件展示台、打印机、档案密集架、法袍、摄像机、LED室外显示屏、网络系统、激光打印机、手持金属探测器、门禁系统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九、开标时间:2017年7月 13日(星期四)下午15:00 整(投标文件密封自带到达开标地点)
十、开标地点: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咸阳市渭城区河堤路)。
咸阳市渭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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