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路二期工程江苏

黑龙江路二期工程江苏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_*******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招标分类: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万元

  所属地区:江苏

  招标内容:

  招标单位 宿豫交通局

  招标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黑龙江路二期工程

  招标编号2008年3号

  招标代理单位 连云港万达工程造价咨询事物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宿豫区境内

  专业 道路、桥涵

  招标种类 项目施工

  数量规模3 公里

  投资总额3000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 道路、桥梁及排水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2008-5-3

  计划竣工时间2008-9-18

  联系方法

  联系人 查伟 董立祥

  联系电话 (0527)********

  传真 (0527)******** 

  报 名

  报名开始时间2008-4-11

  报名截止时间2008-4-17

  上午工作时间09:00 至11:00

  下午工作时间15:00 至17:00

  节假日 休息

  报名地点 宿豫区建设局一楼招投标交易中心

  报名条件

  企业资质、资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有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质量业绩信誉 参加投标的单位需在省交通主管部门建立信用档案。信用档案由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联系电话:***-********,办理地点:南京市升州路16号,联系人:王工、袁工。在投标报名阶段,已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出示并验证信息卡;未建立信用档案的的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出示信用档案中应填报的主要信息证明材料原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省交通主管部门建立信用档案。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仍未建立信用档案,招标人将会把投标人递交的信用档案中应填报的主要信息证明材料原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待评标结束后退还。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规定判定为废标。

  需携带材料 盖有单位公章的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套)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预审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其它说明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二级及以上需提供建造师资格证书,无法提供证书的应由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据的证明;外省来宿投标人应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据证明),持有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违规使用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资审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验收阶段,并已向原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9)参加投标的单位需在省交通主管部门建立信用档案。信用档案由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联系电话:***-********,办理地点:南京市升州路16号,联系人:王工、袁工。在投标报名阶段,已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出示并验证信息卡;未建立信用档案的的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出示信用档案中应填报的主要信息证明材料原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省交通主管部门建立信用档案。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仍未建立信用档案,招标人将会把投标人递交的信用档案中应填报的主要信息证明材料原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待评标结束后退还。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规定判定为废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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