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国土资源测绘和房屋测量中心不动产测绘档案托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国土资源测绘和房屋测量中心不动产测绘档案托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国土资源测绘和房屋测量中心不动产测绘档案托管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国土资源测绘和房屋测量中心
2.采购项目名称:不动产测绘档案托管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不动产测绘档案托管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6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不动产测绘档案为永久保存档案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国测成发〔2015〕1号)要求,不动产测绘档案(包括房产测绘、地籍测绘等)属于具有重要查考利用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永久保存。鉴于此,供应商及档案库房应具备下列条件:1、供应商应为稳定经营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档案服务资质且能够持续开展档案的保管业务,管理团队健全,从业人员要具备档案从业资格。供应商应具备较强抗风险能力,避免出现因经营问题或人员、业务等的调整而中止档案托管业务的情况,从而避免出现采购方不得不更换供应商以及后续的档案移库等问题,影响档案的永久保管。2、供应商的档案库房应具备长期保管档案的综合条件,库房在布局选址、建筑设计、档案防护、防火设计、建筑设备等方面应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10)要求。库房应满足“八防要求”,温湿度标准须符合保管纸质档案的国家标准(温度14℃~24℃,相对湿度45%~60%)。二、不动产测绘档案关乎多方利益不动产测绘主要为不动产登记、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等提供数据和资料,所形成的不动产测绘档案或涉及商业秘密,部分甚至涉及国家秘密;且由于房产已成为民众家庭的重要财产,不动产测绘数据与购房者利益直接相关,不动产测绘档案在解决房地产涉访涉诉问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不动产测绘档案的遗失或损毁将可能引发泄密、影响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和房地产涉访涉诉问题的解决,甚至影响社会和谐、影响政府形象。鉴于此,对不动产档案保管的安全性方面要求如下:1、为确保托管档案的入库、管理、安全、利用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包括完备的档案接收、保管、保密、利用等规定,并须制定保障档案实体安全的应急预案。2、为确保档案库房的安全,供应商应具备档案安全防护相关设施,包括视频监控与门禁设备、自动火灾报警和自动消防灭火设备、防有害生物设施、周边电子巡查设施或防护设施等。3、为最大限度保全档案,库房防火系统不应采用水或其他对纸张造成二次伤害的手段作为灭火手段。如此,即使发生火灾,损失也仅限于火灾所致,从而将库存档案的损失将到最低。三、不动产测绘档案利用频率高因被托管的档案调阅频率较高,平均每周3-4次,业务繁忙时可能每日两次,并且考虑到档案的安全问题,采购方采取直接到库房调阅和归还档案的利用方式,为保障效率,供应商库房距离采购方的距离须不超过10公里。为保证信息通畅,供应商应建立信息管理平台。经考察,目前具备上述条件的供应商仅有一家。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市档案咨询服务中心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南开区复康路11号增1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06月21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7年06月27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06号
2)联系人:李士建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28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档案托管原因 .doc



2017年06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托管 不动产测绘 测量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