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西瓦水电站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青海

拉西瓦水电站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青海

  招标编号:LXW –(2008)第09号

  开标时间:2008-04-14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招标分类: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万元

  所属地区:青海

  招标内容:

  青海开源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拉西瓦水电站气体灭火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黄河拉西瓦水电站是黄河上游紧接龙羊峡水电站尾水的大型梯级电站。电站装6台700MW的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200MW,保证出力99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02.23亿kW•h。电站为引水式地下式厂房。主体工程已于2006开工,拟于2008年首台机组发电。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

  电站交通条件:电站位于青海省贵德县黄河干流上,距省会城市西宁市公路里程134km,二级公路。

  1.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拉西瓦水电站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范围:

  1.2.1烟烙烬(IG541)灭火系统的系统组件、材料的供货范围应包括下列各项(但不限于此):

  (1)烟烙烬(IG541)灭火剂

  (2)钢瓶组含瓶头阀及瓶架

  (3)释放阀电磁启动器

  (4)释放阀手动启动器

  (5)钢瓶固定零件组

  (6)控制盘

  (7)选择阀含电磁启动器

  (8)压力泄放堵头或泄压阀

  (9)高压软管

  (10)减压装置

  (11)喷头

  (12)喷头导流板

  (13)压力开关

  (14)压力测试计

  (15)防护区标示牌

  (16)电气式手动启动器

  (17)紧急暂停开关

  (18)检修/运行切换开关

  (19)警铃和蜂鸣器

  (20)电缆

  (21)所有的连接管道、管件及支吊架

  (22)瓶组固定夹具

  (23)检查气压力的仪表

  对上述条款中虽未提及但能使系统完整、可靠和有效地操作的其他附件,也均应由投标方负责提供。

  1.2.2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交货等;

  1.2.3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 ;

  1.2.4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1.2.5负责投标设备与电站其它系统之间连接部分的技术协调工作;

  1.2.6投标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其它承包人完成,卖方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参与全厂相关系统的联调;

  1.2.7负责对买方人员的培训、出厂试验、现场服务,参加其它厂商的设计联络会。

  1.3资金来源

  本电站由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质,其产品应通过国家消防部门检测,具有有关部门颁布的生产许可证,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气体消防产品设计生产企业,其注册资金为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提供近三年内履行的合同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处罚、通报批评的有关材料;提供业主满意度评价的证明材料;提供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说明是否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1.4.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4.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投标人应提供招标设备的设计资质、生产许可证件、国家消防检测部门的型式试验报告及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文件。

  1.4.5.设计、制造能力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文件证明其具备的设备设计及制造能力:

  1)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招标设备的主要人员必须是具有同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

  2)设计、制造、试验能力

  (1)具有设计本招标设备的开发能力;

  (2)满足加工和生产投标设备的厂房及加工设备;

  (3)满足厂内试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

  1.4.6.业绩

  在国内提供过类似本次招标设备,且该设备具有2个工程的成功运行经验。

  1.5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7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3月20日

  1.8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3月26日

  1.9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07年3月27 日8:30~11:30,14:30~17:30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10楼1005室

  联系人:仇春莲

  电 话:****-*******

  传 真:****-*******

  Email:zbb*******@163.com

  邮编:810008

  1.11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4 月14 日9:30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10楼1015室。

  1.12招标人将于2008年4月14 日北京时间9:30点在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10楼1015室公开开标,各投标人合法代表届时必须出席。开标过程将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

  1.13其它

  1.13.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3.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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