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科园双盾环境公司污水纳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环科园双盾环境公司污水纳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科园双盾环境公司污水纳管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环科园
2.2工程规模:/
2.3结构类型:/
2.4合同估算价:约8 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6 月20 日至2017年7 月9 日,共2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污水纳管工程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须做过污水顶管工程(附近两年内合同原件备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企业不存在《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规定的失信严重情形。
3.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17年6 月8 日至2017年6 月12 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08 时30 分至10 时50 分,下午13 时30 分至16 时30 分,到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代理部 领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4.2网上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 月14 日9 时00 分,地点为太平洋大厦11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授权委托书(8)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9)近两年内合同原件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预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60%,第二年审计结束后余款付清。
7.其它:
7.1在江苏建筑业网(www.jscons.gov.cn)“建造师数量不满足资质标准企业曝光台”中公示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如在投诉有效期内发现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7.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环科园政府网http://www.yixing.gov.cn/hky/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 年6 月7 日至2017 年6 月12 日,本公告为第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发展总公司
地 址:太平洋大厦11楼
联 系 人:蒋女士
电 话:05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宜城镇紫竹东路105号
联 系 人:刘 洁
电 话:****-********
2017 年6 月7 日
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次评标按以下顺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江苏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的中标办法,结合本工程实际,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选择中标人。
(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书进行符合性审核。凡实质性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不进入评标范围。
(二)评标细则
1、合理低价中标办法的确定:在发标书时公布限价,按下列等式计算。
2、合理低价=限价*(1-让利率)*40% 各施工单位平均价*60%。
3、让利率:3%、4%、5%(让利率在开标时由第一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抽取确定)。
4、低于并最接近合理低价的投标价的施工单位为中标单位。
5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工程预算价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预算价。同时,招标人在工程预算价的基础上下浮一定幅度作为最高投标限价,并与工程预算价一起公布。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保留小数点后2位(开标、评标时发现投标报价超过小数点后2位的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评标价;如发现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的,也视为细微偏差,评标价按投标报价书修正)。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离值的计算结果也统一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偏离值相同时以评标价低的排序在前,评标价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四、定标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定标,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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