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分局刑事技术现场物证搜索摄录系统及装备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分局刑事技术现场物证搜索摄录系统及装备
项目编号:QC[2017]0016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齐齐哈尔宏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分局的委托对刑事技术现场物证搜索摄录系统及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HTGK*******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分局刑事技术现场物证搜索摄录系统及装备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品目明细 | 数量 |
1 | 现场物证搜索摄录系统 | 1套 |
2 | 拍摄足迹三角架 | 1个 |
3 | 金属探测器 | 1个 |
4 | 指纹勘查箱 | 1个 |
5 | 足迹勘查箱 | 1个 |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日内。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质量要求:
3、投标人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3.2投标人须提供如下相关资质文件原件:
3.2.1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组织机构代码证;
3.2.3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
3.2.4银行开户许可证;
3.2.5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身份证;
3.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投标申请人携带上述3.2条款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套(加盖公章)到齐齐哈尔宏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7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
5、招标文件发售:
投标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21日起到齐齐哈尔宏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上午1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齐齐哈尔宏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1日上午10时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宏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分局
联系人:蒋余峰联系电话:137*****337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宏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石伟路124号
联系人:宁月辉联系电话:****-*******
齐齐哈尔宏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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