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细水雾消防设备招标公告
高压细水雾消防设备招标公告
曲沃县档案局高压细水雾消防设备项目谈判公告
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曲沃县档案局的委托,对高压细水雾消防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望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此次活动。
一、项目名称:曲沃县档案局高压细水雾消防设备项目;
二、谈判内容:1.谈判内容: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谈判文件。
2.范围包括: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运输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谈判文件);
三、项目编号:QWZC*******;
四、预算价格:424000.00元;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在报名企业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需为高压细水雾设备生产制造商;
5、投标人提供的工作泵和安全阀为同一厂家生产;
6、投标人如为中国档案学会认定”档案保护设备与产品类定点企业”(报价相同时,优先考虑)。
7、投标提供的高压细水雾产品必须具有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提供的3C强制性消防认证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3、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在报名企业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
9、投标提供的高压细水雾产品必须具有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提供的3C强制性消防认证证书;
10、就本项目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份(并装订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谈判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公示期限:2017-06-20——2017-06-28;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五楼)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07-04(上午9:00)
地点: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县财政局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采购单位:曲沃县档案局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8*****828
山西省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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