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徒骇河湿地公园升级改造增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年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徒骇河湿地公园升级改造增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莘县2016年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徒骇河湿地公园升级改造增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04368-1404-0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莘县2016年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徒骇河湿地公园升级改造增项工程(施工)已由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莘发改投资【2016】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莘县2016年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徒骇河湿地公园升级改造增项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莘县城区徒骇河湿地公园
2.3建设规模:包含11处公厕,总面积共490.69㎡,分别为温州商贸城公厕36.39㎡、堤子王公厕43.70㎡、彩虹桥公厕41.24㎡、足球场公厕41.62㎡、伊尹广场公厕45.65㎡、武阳亭公厕72.16㎡、龙广场公厕37.94㎡、凤广场公厕47.67㎡、沙滩浴场公厕42.58㎡、象棋苑公厕44.52㎡、郑庄南首公厕37.22㎡。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在其他的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弄虚作假的按骗取中标处理,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3.4.投标人应为诚信纳税企业,且具有诚信纳税证明(企业提供当地的国、地税出具的施工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的无拖欠税款证明,向莘县综合治税办公室开具诚信纳税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6月21日至 2017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1:30分,下午14:30时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4室报名。
联系电话: 180*****159
4.2报名时持以下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莘县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8)莘县综合治税办公室开具的诚信纳税证明;
(9)另附一套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备查询行贿犯罪记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莘县伊园街128号 地址: 聊城市高新区长江路111号东岳办公楼
邮编: 252400 邮编: 252000
联系人: 张峰 联系人: 杨蕊
电话: 138*****919 电话: 180*****159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9@qq.com">********9@qq.com 电子邮件: sddyzb10@163.com
网址: 网址: www.sddyxg.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17年6月20日

标签: 湿地公园 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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