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城镇建设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招标公告

特色小城镇建设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招标公告


【县级】新疆“十三五”南疆特色小城镇脱贫攻坚项目—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KSBCX(DY)2017-007号

一、采购人:巴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十三五”南疆特色小城镇脱贫攻坚项目—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KSBCX(DY)2017-007号

采购内容:新疆“十三五”南疆特色小城镇脱贫攻坚项目—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新疆“十三五”南疆特色小城镇脱贫攻坚项目—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政府需要与国开行对接融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资金来源,体现政府实施公益性的目的,巴楚县虹雨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是当地的企业,对巴楚县城区生活环境比较了解,具有较强的实力,并就本项目开展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在购买社会服务方面巴楚县虹雨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更具优势。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巴楚县虹雨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巴楚县巴楚镇世纪大道(城建局四楼)

五、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及其相关信息

专业人员对具体项目所采购的服务,由巴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论证,所以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建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法落实。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全称

职称和职务

蒋士勇

新疆中信虹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

赵波

巴楚县工程交易中心

中级职称、职员

姚卓甫

新疆神龙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级职称、总经理

买海提·达吾提

新疆神鹿水利水电服务有限公司

中级职称、职员

程进

巴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级职称、质监站站长

六、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7年6月16日起至2017年6月23日止。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以预算价为基准价计取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汇入帐号(开标前缴纳)

开户名称: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帐号:****************56958

财务室联系电话:****-*******(注: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于开标前一天且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须封入标书内(即开标当天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换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其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当天采购人须到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未及时登记造成投标保证金退还延误的,由采购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采购人代表:朱明联系电话:****-*******

地址:巴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汪皓 肖玲

联系电话:0998—6210619(兼传真)

地址:巴楚县财政大楼7楼政府采购中心

九、关于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异议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巴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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