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二期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彭阳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二期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彭阳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二期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二期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发【2017】2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彭阳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规划占地140亩,设计总库容50万立方米,垃圾处理能力70吨/日。建渗滤液处理车间及排导系统,购置垃圾压实机、装载机、运土车等填埋机械和环境监测仪器。配建管理室、计量间、车库、维修间等服务用房365平方米,配套垃圾进场路、场区路,截水、排水边沟等。

2.2建设地点:彭阳县城东北部,距离县城约7公里左右的白阳镇陡坡村山谷地。

2.3标段划分:

一标段:本项目施工;

二标段:本项目监理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需提供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经安全考核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监理单位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彭阳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21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 30 日17时00分,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传报名资料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上传资料包括:一标段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需同时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无行贿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的扫描件;二标段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需同时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彭阳县

联系人阿贵宽

电话****-*******

招标人:四川天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

联系人:曹瑞

电话:182*****581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填埋场 无害化处理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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