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小学校新建教学辅助用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小学校新建教学辅助用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小学校新建教学辅助用房工程已由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岸发改〔2016〕2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小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小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涂山路154号。
2.2 工程规模:学校用地面积为11728㎡(约17亩),总建筑面积为11670.84㎡:学校原有建筑面积4784㎡,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6886.84㎡,主要为教师办公、食堂和餐厅、室内活动用房,设备用房及车库等辅助用房。
2.3工程造价:工程建安费用约3050万元。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变更设计所包含的建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相关工作内容。
2.5监理服务期:完成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期间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其中施工工期为4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不因监理服务期延长增加监理服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其营业范围与本招标监理项目相适应。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按照渝建发【2016】36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外监理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监理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6月21日(北京时间)。
4.2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aggzy.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www.naggzy.gov.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500元/套,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区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aggzy.gov.cn/)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小学校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涂山路154号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中心财富大厦B座14-2
联 系 人:尹炼
电话:***-********
传真:023-63421343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小学校新建教学辅助用房工程已由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岸发改〔2016〕2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小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小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涂山路154号。
2.2 工程规模:学校用地面积为11728㎡(约17亩),总建筑面积为11670.84㎡:学校原有建筑面积4784㎡,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6886.84㎡,主要为教师办公、食堂和餐厅、室内活动用房,设备用房及车库等辅助用房。
2.3工程造价:工程建安费用约3050万元。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变更设计所包含的建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相关工作内容。
2.5监理服务期:完成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期间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其中施工工期为4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不因监理服务期延长增加监理服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其营业范围与本招标监理项目相适应。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按照渝建发【2016】36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外监理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监理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6月21日(北京时间)。
4.2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aggzy.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www.naggzy.gov.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500元/套,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区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aggzy.gov.cn/)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小学校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涂山路154号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中心财富大厦B座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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