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委员会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关于申报2017年特色效益林业产业项目的通知(九龙坡农委〔2017〕203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委员会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关于申报2017年特色效益林业产业项目的通知(九龙坡农委〔2017〕203号)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市级林业专项转移支付(第一批)的通知》(渝财农〔2016〕356号)文件及市林业局合作产业处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将2017年特色效益林业产业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区内林业企(事)业单位、国有林场(苗圃)、林业专业合作社、森林人家、林业科技单位等。
二、项目类别
2017年特色效益林业产业项目类别包括林业特色产业项目和森林人家建设项目。
三、申报要求
2017年特色效益林业产业项目申报工作,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原则。
(一)各镇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申报文本,不得代编代报。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等内容,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材料向所在镇申报,各镇初审合格后(材料需加盖镇政府公章)统一报区农委。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各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连带责任。
(二)特色效益林业产业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基本原则是“原建不补、不建不补、先建后补”。对已经建成的项目不予立项也不予补助;对经批准立项但不建设的不予补助。各镇应在上报实施方案前进行把关,原则上同一项目实施主体同一年度内不能重复享受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项目严禁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虚假申报,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按农业信用体系相关规定进行惩戒。
(三)申报项目所在地应不在“两规”规划覆盖区域范围内,所有申报项目实施单位需提供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该项目无违法建设和无违法用地的证明,该证明作为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
(四)区农委会同区财政局按照市级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低于总人数的60%。评审专家对评审结论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同时邀请第三方有资质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审核,邀请驻农委纪检组进行监督。如有在以往年度申报实施的项目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或无故放弃实施项目的,直接一票否决,并在以后年度(三年内)不再给予任何项目支持。
(五)拟扶持项目确定后,在区农委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上报市林业局和市财政局备案,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经市级备案的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在当年按原程序报批。报市级备案的实施方案作为监督检查验收、接受审计的依据。对随意擅自更改项目建设内容的,不予补助,并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六)项目建设内容在2017年10月31日前必须全面完成,接受区级验收、市级考核,如因业主未完成项目而导致资金被收回,项目作废。
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和规范化资金票据的日常管理,设置项目资金专帐,做好档案资料收集管理。项目完成后,各镇及时组织镇级验收。通过镇级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向区农委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提供相关竣工验收书面材料(含项目建设工作总结及财务资料等),项目单位申请补助所提供的项目建设支出凭据必须是原件。
四、材料报送
(一)装订要求。项目申报文本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不得多个项目申报文本一起装订,不得胶印。
(二)报送方式。各镇将申报项目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文件中必须载明联系人姓名、工作部门、职务、办公电话及手机等信息。文件附件应包括:项目申报汇总表(由各镇汇总填写)、各申报项目的申报文本(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等),并将纸质材料一式5份送区农委森防站,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报送时间。区农委将于2017年6月23日上午9:00开始进行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下午18: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森林人家建设项目的申报主体只为森林人家。
(二)已连续两年获得林业项目支持的业主(单位),原则上不再给予支持。原则上每个镇申报林业特色产业项目不超过1个,申报森林人家建设项目不超过2个。
(三)《2017年特色效益林业产业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必须与项目申报文本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四)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申报文本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3、附件5)。
(五)本文件的总体要求对所有附件中申报指南都适用,如申报指南中另有规定的,按申报指南的规定执行。
(六)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附件:1.2017年特色效益林业产业项目汇总表
2.林业特色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3.林业特色产业项目申报文本(格式)
4.森林人家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5.森林人家建设项目申报文本(格式)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2017年6月20日
(联系人:朱秋、秦秋婕,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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