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空港加工区二期路灯箱式变电站和1#派出所箱式变电站采购招标公告

天津空港加工区二期路灯箱式变电站和1#派出所箱式变电站采购招标公告

  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单位—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办公室的委托,现对天津空港加工区二期路灯箱式变电站和1#派出所箱式变电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业主单位: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办公室
  二、招标代理单位: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天津空港加工区二期路灯箱式变电站和1#派出所箱式变电站采购
  四、建设地点:天津空港加工区二期地块范围内
  五、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160KVA的路灯箱式变电站5座(含路灯节能系统设备5套)和1#派出所400 KVA的箱式变电站1座。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40天内供货完毕。
  六、资金来源:投资公司出资
  七、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上述箱站设备的生产制造;
  (2)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能够证明在设备加工制作、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满足本次采购的需要,路灯节能器同时由投标申请人完成采购。
  八、报名时间:2008年5月22日—2008年5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除外)。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截止:2008年5月29日下午16:00前。
  九、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十、报名须知:
  报名时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副本参加报名,上述文件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十一、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费用:人民币200元。
  十二、联系人:解秀秋 电话:***-********-***
  十三、未参加报名及报送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十四、发布公告日期:2008年5月21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 / 保税区招标站
  地 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天津空港加工区中环西路1号203室
  负 责 人:靳辉、李守明 / 张敏求
  电 话:**************** /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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