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重建项目(一期)承接主体招标公告
易地重建项目(一期)承接主体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易地重建项目(一期)承接主体(SCD*******)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采购项目编号:SCD*******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易地重建项目(一期)承接主体(SCD*******)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我市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快汕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卫生项目建设。
2.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汕府办会函﹝2016﹞9311号)“参照市直医疗卫生建设项目模式,市政府授权市卫计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为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或由其成立的子公司,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要求,以及市府办综文﹝2017﹞6-78号“由市财政局出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批复文件”的批复,本次政府采购模式为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标的为“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易地重建项目(一期)承接主体”,承接主体服务期限为20年,项目采购金额为160497万元(采购资金支付以购买服务合同约定为准)。市政府授权市卫计局作为购买主体,代表我市实施本次政府购买行为,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明确为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服务商为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三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姓名:陈卫中
工作单位: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意见:见综合意见
专家2姓名:路晓霞
工作单位:广东泛尔律师事务所
意见:见综合意见
专家3姓名:林翊涛
工作单位: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意见:见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1.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汕府办会函﹝2016﹞9311号)“参照市直医疗卫生建设项目模式,市政府授权市卫计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为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或由其成立的子公司,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要求,以及市府办综文﹝2017﹞6-78号“由市财政局出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批复文件”的批复。
2.由于该项目的特殊性,需要长期、低息金融资金支持,并需要当地企业长期维护运营,我市现阶段符合上述条件的只有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合作,有利于尽快完成项目建设。
3.鉴于医疗卫生建设项目的特殊性,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结合市政府要求及我市的实际情况,该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作为承接主体实施项目建设并提供相关服务,有关项目建设由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招投标”。
综上所述,论证小组认为该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实施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28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先生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
联系人:黄世鹏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5041 |
(三)采购人: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地址:汕头市金新路13号 |
联系人:曾先生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5041 |
(四)财政部门:汕头市财政局 |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18楼 |
联系人:许先生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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