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扫描仪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扫描仪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景宁畲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扫描仪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JNCG2017(XJ)-002
二.询价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的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三.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所列条件,具有本产品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2、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或在预成交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登记,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
四.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本公告网页
3.询价文件售价(元):0(售后不退)
五.询价响应截止时间:
六.报价文件提交地点: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报价时间:
八.报价地点: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县政府采购中心)
九.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询价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详见附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点: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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