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LXD-2017-ZC-152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吉林财经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应答人前来参加。
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应答文件:
项目名称: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法学院办公设备采购;采购预算:2.905万元;
交 货 期:按双方合同约定;
应答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2、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采购;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采购文件于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7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7室购买,售价:人民币200元;报名时须携带:
4.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4.2授权代表人及法人的身份证;
4.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4缴税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缴税记录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及缴纳社保资金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或证明);
4.5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
4.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7近三年(2014-2016)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以上证明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采购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代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应答文件定于2017年6月3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1601会议室递交。采购代理只接受在截标时间前应答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电传、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6、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中国招标网》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财经大学
联 系 人:胡老师电话:****-********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185*****317 联 系 人:徐经理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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