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居民休闲区环境改造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合格公示
民丰县居民休闲区环境改造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合格公示
民丰县居民休闲区环境改造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
采购资格预审合格公示
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民丰县财政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民丰县居民休闲区环境改造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资格预审。现将预审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民丰县居民休闲区环境改造PPP 项目
2、资格预审文件编号:TY2017-05-31
3、采购内容: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合格的社会资本方
4、项目内容:拟对20万㎡的戈壁滩进行绿化,其中绿化用地占地面积18万㎡,铺装地面2万㎡。绿化之前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对其进行开采,最大程度的获取附加产品即砂石料资源。砂石料开采结束后,对开采区进行绿化恢复。项目采矿面积4.41K㎡。项目建成后,年产砂石料80万m3,其中:细砂35万m3;混合砂21.2万m3;砾石(1.2cm)17.6万m3;碎石(1.2cm)6.2万m3。
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社会资本自筹资金建设(机构参股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与和田县政府方出资代表机构成立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政府授权机构持有项目公司49%股份,社会资本方持有项目公司股份51%。合资公司均以现金出资,资本金按此比例出资到位。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即BOT模式运作。项目合作年限为1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
5、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1)和田天瑞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民丰县瑞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3)浙民丰县宏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评审小组成员:罗桂芳李正桥苏猛王琪梅新豪
监督人:单国元
自资格预审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未收到各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他社会机构的书面意见,将向各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采购人:民丰县财政局
联系人:单国元联系电话: 150*****961
咨询单位: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英买里巷20号1栋五单元1102室
联 系 人:穆志豪
联系电话:186*****658
149*****469*******.pdf" target="_blank">采购文件
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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