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地方税务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职工食堂厨房设备升级改造维护”的公示
本溪市地方税务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职工食堂厨房设备升级改造维护”的公示
本溪市地方税务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本溪市地方税务局职工食堂厨房设备升级改造维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地方税务局职工食堂厨房设备升级改造维护。
采购内容及预算:
预算价(人民币元) | 项目类别 | ||
小写 | 大写 | ||
1 | 17,000 | 壹万柒仟 | 灶具 |
2 | 208,063 | 贰拾万捌仟零陆拾叁 | 排烟系统 |
3 | 31,800 | 叁万壹仟捌佰 | 排水系统 |
合计 | 256,863 | 贰拾伍万陆仟捌佰陆拾叁 |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溪市地方税务局食堂位于大楼内的二楼,相邻几米是高层居民住宅,对本单位的高层建筑及周边建筑物居民一旦发生火情等事件后果将不堪设想。目前单位职工食堂厨房所用现有厨房设备已使用多年,排水系统经常出现存水,人员摔伤、下水堵塞等情况,排风设备、管道内所存油渍油渣严重,排风产生负压给员工造成极大伤害且存在巨大消防隐患,并且所使用燃气灶台燃烧不充分,易发生燃气泄露事故。根据实际情况需对职工食堂厨房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维护,使现有设备达到高效节能、消除安全隐患的作用。
因我单位现所使用的厨房设备、管道井、楼外电机、燃气灶台、上下水等配套设施设备均由丹东太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设计安装。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丹东太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套外街11号。
四、属于《关于印发本溪市市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第三条第6款: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
五、专家论证意见:
经三人专家小组论证及实地查验,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现用厨房配套设施设备由丹东太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所提供,对本次申请的设备升级改造维护情况属于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为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一致意见同意采购。
专家名单:
1、姓名:刘志明职称:教授电话:139*****578
2、姓名:王旭东职称:高工电话:133*****681
3、姓名:宋文成职称:高工电话:158*****226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本溪市地方税务局
单位地址: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8号
联系人:甄伟电话:********246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本溪市财政局
单位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平山路3号
联系人:王欢电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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