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石化罐区隐患攻坚战炼油部油品储罐消防泡沫系统隐患整改项目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天津石化罐区隐患攻坚战炼油部油品储罐消防泡沫系统隐患整改项目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石化罐区隐患攻坚战炼油部油品储罐消防泡沫系统隐患整改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关于天津石化罐区隐患攻坚战炼油部油品储罐消防泡沫系统隐患整改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中石化股津规〔2017〕10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天津石化罐区隐患攻坚战炼油部油品储罐消防泡沫系统隐患整改项目施工专业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天津石化罐区隐患攻坚战炼油部油品储罐消防泡沫系统隐患整改项目。

2.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

2.3建设规模:17台储罐的泡沫灭火系统隐患整改。

2.4建设投资:本项目批复总投资为771.97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标段施工费约285万元(含税价)。

2.5计划工期:471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中交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2017年7月15日开工,2018年10月30日中交。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2.7.1标段招标范围:

炼油部共计17台储罐的泡沫灭火系统不符合《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中关于“罐壁顶部泡沫发生器宜选用立式”和“除立管外,泡沫混合液管道应独立架空敷设”的规定,需要对301#、310#、312#、321#、324#、325#、403#、405#、413#、523#、524#、602#、603#、604#、656#、908#、909#等17台储罐更换立式泡沫产生器;310#、523#、524#、603#、604#、656#等6台储罐环状消防泡沫线改造改为立管式;修复管线安装破坏的C25抗渗人行场地280m2。

2.7.2工作内容:基础设计批复范围内的建筑安装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4年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消防设施施工业绩;

(6)2014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持有机电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4年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消防设施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安全负责人需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4年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石油化工装置消防设施施工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职称,2014年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石油化工装置消防设施施工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6日(工作日,每天8时30分至16时30分);

(2)购买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3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纳税识别号。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均可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2017年7月12日08:00至09:00。

6.2截止时间:2017年7月12日9:00。

6.3递交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线上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1号楼附楼5081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7月6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91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北围堤路(西)160号

邮编:300271

联系人:龙湘川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longxiangchuan.tj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11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王妍

电话:***-******** (8:30至17:00)

传真:***-******** (8:30至17:00)

电子邮箱:wangyan07.yssh@sinopec.com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特别提醒:

本项目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请潜在投标人首先办理注册入库手续,加入投标人库,成功后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后前往指定地点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并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加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后在交易系统中递交。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承包 施工专业 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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