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招标公告
馆藏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招标公告
民乐县人民法院馆藏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民乐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民乐县人民法院馆藏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此项目已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7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其他供应商无异议,现正式予以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标编号:ZJYZC2017DY-44
二、招标内容:民乐县人民法院馆藏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附件6)
三、预算金额:预算210万元。
四、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法办【2015】16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民乐县法院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馆藏涉密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处理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法办【2015】161号文件中第三条也有明确要求:严格执行档案数字化相关标准和要求,保证数字化成果质量,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的安全。采用外包方式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应当按照《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确保数字化过程中档案实体与信息的安全,对涉密数字化档案加工的,应当按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民乐县人民法院的馆藏档案属于涉密档案,且项目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具有《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单位承担本项目。经多方考察和所属项目对照,认为甘肃集优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可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工作。该公司具有甘肃省国家保密局核发的《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技术力量雄厚,涉密机制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档案加工操作流程规范,且已经与民乐县人民法院签订了保密合作协议。该公司正在实施的上级人民法院同类项目,能确保民乐县人民法院涉密档案数字化项目与上级法院档案系统的数据无缝对接,提高数据上下对接的统一性,保障项目建设的安全性,规避项目建设的风险性。
综合上述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对数字化档案加工工作的要求,以及民乐县人民法院实际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供应商名称:甘肃集优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请于2017年6月22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每天00:00-23:59,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yggzy.com/)上在线下载。供应商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yggzy.com/)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可以在线下载标书。供应商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在线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料下载”中“数字证书办理文档”)。
七、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时间及地址: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5日(星期三)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
采购文件递交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丹霞东路18号)
采购时间:2017年7月5日(星期三)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采购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丹霞东路18号)
八、采购人及招标人
采 购 人: 民乐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李福德
联系电话: 189*****899
集采机构: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马宁
联系电话:****-*******
地 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8号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6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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