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新区水系综合治理(Ⅰ-2期)PPP招标公告
城南新区水系综合治理(Ⅰ-2期)PPP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阜阳市城南新区水系综合治理(I-2期)PPP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城南新区水系综合治理(I-2期)PPP项目已经批准建设,经阜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PPP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阜阳市城南新区水系综合治理(I-2期)PPP项目
1.2项目编号:FGGJ-GC2017-265
1.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市城南新区水系综合治理(滨水绿地公园景观及水利水生态)工程立项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374号)、《关于市城南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509号)
1.5 项目授权主体:阜阳市人民政府
1.6 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城南新区
2.2 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①水利部分7河3闸,5个拦蓄饮水的临时堰及施工临时措施;施工道路、施工围堰、降排水、清淤疏浚等,2个水质监测站、6个水位监测、3个流量监测点和3个流速监测点接入I-1期智慧水务系统;②景观部分。
其中,水利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7河:保丰河、东清河、老西清河、南北河、五道河、西清河、中清河河道综合治理,包括河道治理、河道清淤、局部疏通等;
(2)3闸:中清河南闸、东清河北闸、东清河南闸;
(3)5个拦蓄饮水临时堰:五道河、西清河、保丰河、南北河、老西清河挡水临时堰;
(4)1套智慧水务。具体内容包括阜阳市城南新区主要河道、水闸、水利设施等的水情、工情的相关数据采集和相关设备运行状态的采集等;
(5)临时堆渣场:沿河道1000m一处;
(6)34套MBIO-V型微动力反应器;
(7)中心沟、老西清河、五道河、保丰河等清淤工程及山清水秀毯防护工程。
景观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老西清河、东清河、保丰河、六里河、五道河、南北河、中清河(南段)两岸园建及植被种植;(2)桥梁装饰、亮化等。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调减本PPP项目所述工程内容和范围,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损失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赔偿投标人任何损失。
2、因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地方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部分工程段(项)无法实施,项目合同双方均有权提出放弃该段(项)工程,允许甩项验收,甩项验收不影响本项目合作期。具体事宜以项目合同为准。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部分项目因用地拆迁未完成或其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形时,经招标人书面批准,可分段实施并分段验收。
4、本项目不保证最低的工程量。
2.3 项目规模:项目预算约8亿元。
2.4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11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不超过1年,运营期为十年。建设期从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运营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后一日起至合作期限届满日。
2.5 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中标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在阜阳市出资100%设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安徽省和阜阳市现行规范标准、规范性文件。其中养护执行绿化养护一级标准,按照《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阜阳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试行)》、《阜阳市城市绿化养护导则(试行)》等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范性文件执行(当以上规范标准、规范性文件内容相互冲突时,以最严格、最有利于养护的标准进行实施),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不包括阜阳市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和融资平台公司);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投标人以承诺函形式予以承诺)
3.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征信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阜阳市禁止进入阜阳市政府采购市场。(投标人以承诺函形式予以承诺)
3.6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出具证明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7 年6月21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开标557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少年宫南侧20米
联 系 人: 薛工 、刘工
电 话: ****-*******
电子邮箱:********44@qq.com
2017年6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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