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州电厂一期输煤皮带增设感温火灾报警及喷淋灭火装置工程招标公告
华能福州电厂一期输煤皮带增设感温火灾报警及喷淋灭火装置工程招标公告
华能福州电厂一期输煤皮带增设感温火灾报警及喷淋灭火装置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2017)HNF招字14号
华能福州电厂一期输煤皮带增设感温火灾报警及喷淋灭火装置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电厂。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可申请参与。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华能福州电厂位于福建省长乐市筹岐村的东北侧,闽江南岸,距福州市约35km,距长乐市约4km,距闽江入海口约34km,在马尾港对岸下游约3km,与马尾开发区隔江相望。华能福州电厂一期工程装机容量2×350MW,本次改造工程计划对一期原所有的输煤系统增设感温电缆火灾报警装置与报警主机对接实行联动控制。电厂输煤系统火灾报警控制方式采用集中控制方式,设置在输煤控制楼。
主要内容包括:负责一期码头及输煤皮带增设感温电缆火灾报警装置及C-3E.C-3F喷淋灭火装置消防工程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开通以及运行技术指导、培训等售后服务工作。申请人应保证合同范围内的消防系统经甲方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通过,并提供相应竣工图。消防系统改造需要的所有安装设备材料由申请人负责供货。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详见技术规范书。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申请人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3申请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在近2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2.4申请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项同类工程业绩,且在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2.5申请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7申请人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9申请人不能作为其他申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通过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新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http://ec.chng.com.cn)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4.2 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先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要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4.3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办理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模块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建议未办理的一定马上办理,以免耽误您的后续工作。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由工信部认证的32家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数字证书,建议在提交CA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自2017年1月1日起,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CA数字证书将增加电子签章功能,已办理CA数字证书用户及新申请CA数字证书用户,均须访问新电子商务平台(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服务中心”栏目,点击左侧“通知公告”栏目,点击右侧通知公告中标题为“关于中国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及更新签章功能的通知”的通知,进行查看并办理CA数字证书更新。
CA数字证书增加签章功能更新期间,招投标业务中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有无签章均可,对于“通知”发出之日前已办理CA数字证书用户(水电平台、火电平台、新电子商务平台)更新业务将于2017年3月31日停止办理,为不影响各供应商的正常业务,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的更新业务。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22日10:00时起至2017年6月26日10:00止(即报名时间)(公休、节假日不休),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资格预审报名文件(要求见附件1);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申请人购买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
4.5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方式
4.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5.2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5.4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4.5.5资格预审文件费:0元/标包。
4.3.6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22日10:00时起至2017年6月27日10:00时止(超出发售时间购买,将不予发售)。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1 申请人需现场、书面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正二副,及与正本内容一致的全套文件电子版(U盘)一份。委托代理人需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现场与文件一起提交,格式与内容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一致。
5.1.2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10:00时。
5.1.3递交地点:华能福州电厂环保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5.1.4逾期提交的或不符合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5.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2.1申请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申请文件递交页面。申请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预审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预审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2.2递交时间截至后,由招标人在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申请人在线解密各自申请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5.2.3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电厂
地址:福建省长乐市筹岐村
邮编:350200
联系人:陈元 133*****826 ****-********
邮箱:hnfz_cy@163.com
廉政监督举报电话:****-********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电厂
2017年6月21日
附件1:
华能福州电厂一期输煤皮带增设感温火灾报警及喷淋灭火装置工程
资格预审报名表
序号 | 内容 | 报名单位: |
1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 注册资本金: 注册地址: 营业范围: |
2 | 股权结构 | |
3 | 企业资质证书 | |
4 | 体系认证证书 | |
5 | 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种作业资质证书(如有) | |
6 | 类似项目业绩 | 类似业绩共计: 项/台 提供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规模、数量等信息 |
7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邮箱: |
后附:盖章版报名表、盖章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资质证书(如有)、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承诺:我公司所提供的关于申请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申请人: (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7年 月 日
注: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可编辑版word文件;报名文件电子版须在新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内提交。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招标资格预审报名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120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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