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楚华标准厂房(沃特玛二期)桩基、主体工程检测荆州楚华标准厂房(沃特玛二期项目)桩基、主体工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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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楚华标准厂房(沃特玛二期)项目桩基、主体工程检测荆州楚华标准厂房(沃特玛二期项目)桩基、主体工程检测

发布时间 2017-06-22


荆州楚华标准厂房(沃特玛二期项目)桩基、主体工程检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ZTBJS********0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州楚华标准厂房(沃特玛二期项目)桩基、主体工程检测(项目名称)已由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开经发[2017]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楚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荆州市楚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主体检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与荆沙大道交界处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57173m2,静压管桩约1464根。

项目总投资:计划总投资约15000万元。

计划服务周期:按招标人通知进场检测,每项检测工作完成后两周内提交检测报告。

招标范围:按建设工程强制性规范、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及质监站监督抽测通知单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桩基工程小应变检测、桩静载检测,桩身垂直度检测、桩钻芯检测、桩钻芯制样及实验等检测;建筑物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沉降观测、垂直度、水、电接地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资质。(资质证书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应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检测项目);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办公地点和实验室;提供证明材料。

3.2、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简历(附相关证书、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至今)独立完成过一个5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检测业绩(提供检测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4、信誉要求:投标人(2014年至今)在本行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3.5、投标保证金: 0.4 万元;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7在湖北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和人员信息以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一体化平台的记录公告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jzggzy.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6月25日至2017年6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zggzy.com,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登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州市楚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豉湖路58号地 址:沙市区便河西路楚天明珠

联 系 人:杨工联 系 人:江何苗

电 话:180*****611电 话:151*****937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