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年全市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年全市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为了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做好2006年全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07〕4号),现提出有关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信息统计的组织工作和熟练网络版操作
财政部已开发了网络版统计软件(以下简称“网络版”),根据省财政厅通知要求, 2007年信息统计上报统一采用网络版软件,负责信息统计工作的人员要熟悉网络版统计操作,用户可以直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http://report.ccgp.gov.cn/login.cfm)。网络版统计软件初次进入密码默认为“111111”),用户进入软件系统后可以在“帮助软件”下载操作手册,或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进入“统计专栏”再下载网络版用户手册。
二、全面准确反映政府采购规模
各县(市、区)采购办要重点做好工程采购项目的统计工作,对满足政府采购预算或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采购程序符合招标投标法、依法进行招投标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合同文件报财政部门备案或者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这三项条件的工程采购项目,应当纳入编报范围。同时要重视对政府采购分散采购活动的统计,凡是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程序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都应当统计汇总。
三、报表编报要求和上报时间
(一)编报要求
为了保证按财政部要求上报统计报表,现统一要求各单位2007年第一季度的报表要按照网络版要求上报数据,具体方法:
1、建立基本单位信息:可以用手工录入的方法建立汇总单位信息,也可以从旧版(2003版)的单位资料导入网络版建立单位信息。
2、报表录入:数据录入要全部统一用合同录入的方法录入数据。
(二)上报时间
季报:各县(市、区)采购办、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2007年季度报表要报送全部12张报表,并于季度结束前5天将电子版、报表与分析一起报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报表封面要加盖财政局或采购中心公章。
如对统计软件操作有疑问,请与我办联系,联系电话:*******,联系人:刘雾青。
附件:1、2006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2、2006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制说明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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