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互补发电实验系统及数字仿真实验系统招标公告
风光互补发电实验系统及数字仿真实验系统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资产处对风光互补发电实验系统及数字仿真实验系统进行询价采购,凡对本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按照以下要求对下列设备进行报价。
一、项目编号:DC-1728
项目名称:风光互补发电实验系统及数字仿真实验系统
具体内容见询价文件第六部分中的技术规格及要求。
项目预算:14万
项目联系方式: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钱老师:********
二、项目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要求
1、响应方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四、供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使用部门的名称、地址以及设备的要求、数量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安装到位,免费培训、调试合格。送货、安装工程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
五、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六、质量保证:
卖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应附有详细配置清单,技术规格应明细,符合国家制作标准和环保要求,实行至少三年保修并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相关规定办理。
七、询价文件的取得:
凡对上述设备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6月26日12点前按附件报名表格式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写明项目编号),邮箱为:zccg3572@sit.edu.cn,我处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将正式询价文件通过邮箱发送。
八、设备报价:
1、报价文件一式四份,人民币报价。报价单请加盖红章,否则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需正规装订,不接受订书钉或回形针的报价文件)。
2、报价单位应根据上述“设备名称”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是不可以改变的。
3、报价单位可以用技术规格等同或高于同类品种的设备进行报价,所报价的设备必须同时附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和具体配置、生产厂家名称等书面资料。
4、报价单位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的仪器设备制造商或仪器设备代理商,主要设备必须有制造声明或制造商授权或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的证明。在报价的同时请附上营业执照(年检须合格)、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相关资质能力证明文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价单位应在国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能提供证明以上业绩的相关材料。
6、投标文件中应明确针对该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具体承诺。
九、报价评审:
学校对收到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以综合评审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将把合同授予性价比最佳的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报价单位。
十、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请在 2017年7月3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封面必须写上DC--1728号、岳老师收)报送或快递到下列地址,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地址:上海市海泉路100号行政楼112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钱老师:021-********
岳老师:***-********
传真电话: ***-********
邮政编号: 201418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6月22日
附件: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投标单位全称 | |
询价编号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联系人 | 手机 |
电子邮件 | |
固定电话 | 传真 |
投标单位 授权代表签字 |
注意:1、其中招标编号需按询价文件标题填写清楚;
2、报名表文件需保存格式为:XXX公司DCXXXX询价报名表.doc格式;
3、授权代表可以手填或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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