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两河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框架体系研究》等2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两河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框架体系研究》等2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二、采购项目编号:GPCGD171115FD174F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两河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框架体系研究》等2项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包含2个部分内容,分别为包组一:《两河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框架体系研究》。包组二:《广东省排污许可精细化管理研究》。
包组一:《两河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框架体系研究》
1. 项目背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指在“总量控制”前提下,将排污权有偿出让给排污者,并允许排污权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201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粤府〔2014〕6号)提出,“加快推进二氧化硫等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工作”。2015年7月1日,我省实施新《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条明确指出,本省逐步建立和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逐步实行排污指标的有偿取得和有偿转让。
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是我省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之一,近些年来,在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两河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15年1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5〕131号),明确提出2017年底前,在淡水河、石马河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要求,为加快推进两河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推动污染减排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推动流域产业结构升级,需加快开展两河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相关项目研究,为两河流域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提供技术支撑。
2. 项目必要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环境经济制度的重大创新,通过树立“容量有限、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的环境资源价值理念,将环境容量的资源价值以价格形式加以明确,通过市场手段更有效配置有限资源,有利于推动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重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环境质量整体提升。以深化排污许可证制度为基础,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在两河流域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构建能反映环境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权价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体系,有利于实现两河流域涉水污染物固定源精细化管理,促进排污单位自觉加强污染减排和深度治理,推动两河流域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3. 项目内容本项目针对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排污权交易试点的特点,基于《广东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分析评估两河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提出两河流域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具体政策建议和实施框架。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两河流域污染排放特征分析;
2、两河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可行性研究;
3、两河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路径选择;
4、两河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因子、范围、对象、交易机制研究
5、两河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实施框架设计
4. 进度要求2017年07月,完成项目研究工作方案;
2017年07-08月,完成两河流域污染排放特征分析;
2017年09-10月,完成两河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因子、试点对象及方案确定;
2017年11-12月,完成两河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实施框架研究;
2017年12月底前,提交项目研究成果。
包组一预算:人民币50万元。
包组二:《广东省排污许可精细化管理研究》
1、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全面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出发,提出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决策部署中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明确要求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尽快在全国范围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
为落实中央改革部署,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实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改革途径等重大问题,提出整合衔接各项制度、统一管理对象和内容、明确管理事权和各方责任、加强排污许可证监管等内容。《实施方案》是改革的顶层设计,它的发布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指导排污许可改革工作。环境保护部于2016年12月相继印发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并陆续按行业制定和公布了国家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将分批分步骤推进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法做好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和依证监管工作,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4月24日制订印发了《广东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全面推进我省的排污许可改革工作。根据国家、省的要求,2017年上半年完成火电、造纸行业国家许可证核发,下半年完成纳入2017年国家全面达标计划的水泥、纺织印染、化工、农副食品加工、电镀等其他13个行业的国家许可证核发。对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无证排污行为等的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也将在2017年第三季度同时展开。
《排污许可证改革试点配套政策及技术规范研究》是深化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一证式”管理以及排污许可精细化管理开展的基础性研究,作为提供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技术单位必须熟悉国家排污许可制改革相关政策、技术规范要求,对我省环境保护及排污许可制改革情况有全面的了解,同时,还应有扎实的工作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充足的智力保障。
2、项目采购内容
(1)开展全省2017下半年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基础和实际调研。一是针对2017年下半年需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13个行业,进行调研并结合部分行业的典型调查,摸清底数,认真分析纳入国家排污许可制改革范围排污单位的行业分布及其污染物排放的基础数据,梳理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对象,同时,了解各地环保主管部门开展下半年工作的准备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形成调研报告;
(2)开展排污许可实践典型模板研究。以国家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等为基础,有效实施排污许可全过程质量控制,针对排污许可证填报、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及年度执行报告、依证执法要点等环节提出可借鉴的示范模板,为企业依法按证排污、环保部门实施有效审核、发证以及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3)开展排污许可精细化管理研究。总结、分析我省排污许可制实施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初步的解决措施,形成研究报告,为下一步制订我省排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做技术储备。
3、进度要求
(1)2017年7月,前期准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2017年8-9月,开展2017下半年排污许可管理工作调研。按照前期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赴各地开展实地调查,全面了解各市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准备情况以及进行摸底调查管理情况,撰写调研报告。
(3)2017年9-11月,开展排污许可实践典型模板研究。以国家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等为基础,针对排污许可证填报、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及年度执行报告、依证执法要点等环节提出可借鉴的示范和标准化模式。
(4)2018年12月,编写《广东省排污许可精细化管理研究报告》,完成项目结题。
包组二预算:人民币50万元
四、登记方式
须提交的资料包括:
1. 填写完整的供应商登记表,其中包括供应商完整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联系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记表详见本公示附件)
2. 非拟指定的供应商登记时请提供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相关材料及证明。
提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肖先生
提交方式:现场送达、快递、传真或电子邮件
联系邮箱:***-********@163.com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
http://pan.baidu.com/s/1geNcqcV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包组一:《两河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框架体系研究》
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要求系统掌握两河(淡水河、石马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本底,基于两河流域污染排放特征探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可行性,确定两河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因子、试点对象及方案,提出两河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实施路径,这需要对国家、广东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相关政策有深入的研究基础,对两河流域发展情况、环境形势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动向有着权威的认识、判断和掌握,对于相关的资料数据也有着特殊的要求。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是广东省环境保护领域的核心技术机构之一,以承担国家和广东省环境科技攻关项目及环境保护重点科技项目为主,主要开展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环境规划、环境标准、环境管理理论、环境保护及其治理的研究,以及为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具有扎实的技术高层次人才队伍,共有员工149人,其中,教授级高工8名,高级工程师22名,高级以上职称合计30名,占总人数比例为20.1%;共有博士研究生18名,硕士研究生65名,硕士以上学历合计83名,占总人数比例为55.7%,其中985院校毕业生达49人、中科院教育背景的达19人。
目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已拥有各类区域性环境研究与技术服务平台9个,其中包括省级平台4个(分别是广东省环境管理标准化委员会、广东省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科学研究中心、广东省城镇污水深度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广东省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市厅级4个(广东省环境保护大气环境管理与政策模拟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环境保护污水处理节能减排与污泥资源化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广东省环保厅清洁生产促进中心),以及广州中英低碳合作研究中心等,为开展各类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政策及防治的前瞻性、战略性的应用理论与实用技术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已基本形成环境政策与规划研究、大气环境治理、生态与土壤修复等几大优势学科,众多科研成果处于国内环保科研领域领先水平。2008-2015年,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国家和省级纵向科技项目44项,省级环保及其他专项课题53项,地市及以下环保专项课题及其他课题78项。截至2015年末,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累计出版专著7部,发表期刊论文179篇(其中发表SCI期刊论文19篇,EI期刊论文8篇),累积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环保科学技术奖等省市级各类奖项13项,各类专利17项。对广东省环境保护基本情况具有长期积累与跟进研究,为该项目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详细数据资料支持,在省内外具有较好的科研声誉。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长期开展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研究和技术支撑工作,是广东省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和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实施的重点技术依托单位之一,全面参与全省排污权交易制度设计,并协助有关地市开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培训、指导有关企业进行许可量核定等工作。“十二五”以来,先后参与《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广东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制定,承担了以《广东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支撑技术研究》、《广东省排污权分配与核定技术方法研究》为代表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多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关于在我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管理办法》等多项政策文件。此外,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还在水环境保护领域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牵头编制广东省“十二五”、“十三五”环保规划,配合省环保厅开展《实施国家和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技术方案编制和评估考核技术支撑》研究,系统掌握全省和两河流域水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等环境数据。综上,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广东省和两河流域环境保护、排污许可及排污权交易情况具有长期积累和大量研究,对国家、广东省排污权相关政策和战略要求具有深入认识和把握,为该项目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详细数据资料支撑和技术实力支持。
根据本项目的研究内容需求,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唯一性,是现阶段所了解到最具能力提供完全满足本次用户需求服务的单位,符合本项公共服务的特殊要求。因此,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可以使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的规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包组二:《广东省排污许可精细化管理研究》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环保、节能、低碳及相关专业高技能型人才为主要特色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始终坚持以环保、节能实用技术研究和对外技术服务为切入点,大力开展环保实用技术、创新技术的研究和攻关。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设立的环境科学研究所、继续教育中心、实训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广东环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与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重金属实验室、大气污染防治科研实验室等科研服务机构。在环境污染防治、环境政策研究、环境规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保调查等领域的研究与咨询等方面形成了较强优势,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业绩成果。其中,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已成立排污许可管理研究中心,较早介入了排污许可管理改革工作,组织技术力量赴各市开展了调研和技术培训工作,参与制定了《广东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承担的项目如“2017年佛山市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企业培训和技术审查购买服务”“佛山市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数据补录与更新购买服务”“2017年南海区非国控污染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督比对校验项目” “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清单监管系统及总量控制研究”“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政策体系研究——以石油化工和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最优控制技术研究为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研究”“广东省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情况调查”“广东省重大行业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前置审核核算细则” “广东省重点监控企业环保大检查“一企一档”试点核查”等为本项目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根据本项目的研究内容需求,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的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唯一性,是现阶段所了解到最具能力提供完全满足本次用户需求服务的单位。综上所述,符合本项公共服务的特殊要求。因此,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可以使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的规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包组一拟指定的供应商: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
包组二拟指定的供应商: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22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28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仕良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
联系人:梁小姐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030 |
(三)采购人: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
联系人:何惠霞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000 |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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